《佈道35》靈修小冊(第三季)
第四日 經文:徒16:1-5 - 阿雪宣教士


經  文:
「保羅來到特庇,又到路司得。在那裡有一個門徒,名叫提摩太,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,他父親卻是希臘人。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稱讚他。保羅要帶他同去,只因那些地方的猶太人都知道他父親是希臘人,就給他行了割禮。他們經過各城,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。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,人數天天加增。」(徒16:1-5)


內容解釋:
保羅為提摩太行割禮,但又將「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」,這些所定的條規,其中一條就是外邦人不用受割禮,為甚麽現在又要提摩太受割禮呢?
因為提摩太的父親是希臘人,沒有為提摩太守割禮,但他外祖母和母親是虔誠的猶太人,提摩太在猶太人眼中是猶太人,因為「猶太人」的定義,是要求母親是猶太人才算是猶太人。提摩太沒有守割禮,所以保羅著令他守割禮(徒16:3),好讓他更有效在猶太人當中工作;另一方面,在加拉太書2:3 卻沒有要求提多受割禮,因為他是希臘人,即猶太人眼中的外邦人。
保羅成為外邦人使徒,他傳道的原則是:「向律法以下的人,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……遇上沒有律法的人,就作沒有律法的人。」
(林前9:19-23)
默  想:
1.若果猶太人仍然守這些摩西律法,對他們的救恩有影響嗎?
2.這樣,為甚麽非要他們跟我們一樣,廢除一切規條不可呢?

禱 文:
求主幫助我們作一個有彈性的福音使者,
向甚麽人,就作甚麽人,
為要得著他們。
阿們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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